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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: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坚决遏制债务增量

发布时间:2018-08-29

财政部部长刘昆28日表示,要依法依规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,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,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。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,省级以下政府各负其责,重点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债务化解力度。

受国务院委托,财政部部长刘昆当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《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》。报告显示,在经济保持总体平稳、稳中向好态势基础上,1~7月,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10%,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;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7.3%,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。总的看,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较好,有力地保障了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。

刘昆介绍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情况。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比去年增加2.18万亿元,以保障地方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;继续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,缓解地方政府集中偿债压力,1~7月各地共发行置换债券10866.16亿元。

刘昆提出,下一步将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,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,推动高质量发展。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,提高政策的前瞻性、灵活性、有效性,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,做好稳就业、稳金融、稳外贸、稳外资、稳投资、稳预期工作,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。

刘昆报告了下一步财政四方面重点工作安排: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,支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,推进落实重要改革举措,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。刘昆说,要坚持标本兼治,依法依规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,督促整改政府投资基金、PPP、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,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。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,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,省级以下政府各负其责,重点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债务化解力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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